玉环市上海商会

青年联谊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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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“玉环上海商会在沪青年联谊会”,英译名为”Yuhuan Youth Federation in Shanghai”。英文缩写:YYFS。
第二条 本会性质:玉环上海商会在沪青年联谊会是玉环上海商会的子机构,隶属于玉环上海商会,由玉环在沪各界青年代表组成的联谊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 本会宗旨: 团结玉环在沪优秀青年,通过创造性的活动,加强青年凝聚力,加速青年团队的融合奋进,提供广阔平台,发挥青年人的热情与聪明才智,集思广益,为玉环青年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玉环在沪青年联合会的,审批通过后,即取得本会会员资格。
第五条 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由筹备组会议讨论推荐、协商产生的优秀青年代表出任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会员申请年龄同上。
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
1. 会员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   
2. 会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、建议、批评和监督的权利;
3. 会员有参加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,要求本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。
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
1. 遵守本会章程、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;
2. 发挥各行业特色,共同完成联谊活动的工作任务,为社会进步与腾飞做出贡献;
3. 互助团结,维护青联的群体利益;相互关心,重视青联的各项工作。
第八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由本会会长会议撤销其委员资格。会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,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的名额、名额分配方案,除第一届由筹备组提出外,之后每届由上届会长议事会决定。
第十章 本会的执行机构是会长议事会,任期三年,每年召开二至三次会议,会期由会长议事会决定,必要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一条 会长议事会推选本会会长一人、副会长若干、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、组成班子团队。如遇特殊情况,经会长议事会决定,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。
第十二条 会长议事会职责
1. 制定和修改章程;
2. 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;
3. 听取和审核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以及执行情况;
4. 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会员;
5. 审议和批准本会设立的荣誉职务和名誉职务;
6. 讨论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四章 经费
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:
1. 企业家会员个人的资助和捐赠;
2. 青年联合会会员个人的资助和捐赠;
3. 政府资助;
4. 利息;
5.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五章 会费标准
第十五条 会长:每年会费为5000元;副会长每年会费为2000元;会员每年会费为800元。于每年第一季度末收缴齐。原商会会员加入青联会,会费以商会为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玉环在沪青年联合会常委会通过后生效。章程若需修改须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方能成立。
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玉环上海商会在沪青年联谊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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